36项建筑节能材料公布 将在建筑工程中优先使用

发布时间:2013-08-23      新闻来源:福州日报

   

  福州新闻网讯 省住建厅22日公布36项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备案项目,这些建筑节能材料将在建筑工程中优先使用。

  36项建筑节能材料中,有12项节能建材来自福州的建筑材料企业,其中包括福建省昌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加气混凝土砌块、福州福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复合硅酸铝保温砂浆浆料等。

  建筑节能材料备案有效期为2年,原闽建科〔2011〕20号文公布的备案材料和产品有效期已满,需重新申报。省住建厅提出,各地要加强对备案材料和产品的管理,所有进入工程使用的材料和产品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,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,发现有不合格材料和产品在工地使用的,经查实后上报省住建厅,由省住建厅责成备案登记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。


 

打印】    【关闭
分享到: 分享到qq空间 qq空间 分享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 人人网人人网 豆瓣网 MSN 腾讯微博
技术电话:0755-86153989  销售电话:0755-86153509 客服信箱:tmjob88@tmjob88.com